发前需提前3天报名,24小时内退团需补车费80元/人
温馨提醒:
1、出门旅游,请注意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
2、响应国家环保号召,旅游车上不再提供塑料袋,请根据自身情况,准备塑料袋。
3、必须带好有效证件原件,儿童如无身份证请携带户口簿。
4、本团散客与其他县市旅行社所收散客拼团游览,请签订合同前务必与客人说明。
5、客人的游览行程从集合地点起止,往返集合地点途中一切事宜由于客人自身原因造成乘车延误等事宜,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请各同业收客时务必于合同中注明此点。
6、报名时如出现单男单女时即为自然单房差,需以双标加床、三人间或补单房差三种形式择一调整。
7、 如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行程要更改、延误、滞留或提前结束,旅行社不负赔偿责任。
8、在不影响原定接待标准前提下,依实际情况行程会有先后顺序的调整。
9、以出发前一天的18时前通知您的集合具体地点和时间为准。
10、金华地区接客路线视具体情况,以旅行社实际安排为准,各地接游客会有等待时间,尽请谅解!
11、 请仔细阅读《出团通知书》,如有疑问请咨询报名旅行社,出游当天必须此单所规定的时间、地点、座位乘车。报名时所提供的移动电话请保持畅通,以便导游出团前一天再次通知客人出行事宜。
12、 游客因故单方面取消出行,须按以下标准进行违约赔偿:出发前72小时内,我社收取原旅游费用(门市价)的10%; 出发前48小时内,收取原旅游费用的20%;出发前12小时内或迟到15分钟视作自动放弃,不退还任何费用。
13、 凡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自然灾害、政治因素等)旅行社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或取消原定行程。超出原定成本由旅游者承担,未发生成本退还旅游者。
14、 旅行社有权根据团队具体情况调整景点游览顺序,但不减少协议景点,如遇客人原因放弃景点,门票不予退还。
15、 我社规定不占座的儿童标准为0.8米以下怀抱婴儿,0.8米以上儿童必须按我社相关规定占座,否则,我社导游可依据新交通法规的规定和为了车上其他客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有权拒绝此儿童参加本次旅游活动。一切后果和损失自负。根据景区规定,若儿童超高产生门票,须现付相应门票。
16、 游客应妥善保管好随身携带财物,保管不妥引起遗失及损坏,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17、 旅游结束前请如实填写导游提供的《意见反馈表》,对没有填写而事后提出意见和投诉原则上我社不予受理。
18、 此团满16人开班,旅行社因故取消旅游班次应在出发时间48小时通知游客费用全退。
19、 我社所用车辆均为空调车,所有座位价格一致,不存在座位次序先后的差别问题,届时将有权视游客人数多少决定所用车辆类型。